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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刻理解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 积极为国家安全贡献检察力量
2020-04-20    来源:宁夏检察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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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20

来源:宁夏检察

深刻理解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 积极为国家安全贡献检察力量

  4月15日上午,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总体国家安全观。组织中心组成员、院领导、各部门负责同志集中学习《习近平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论述摘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并结合检察机关履行职责维护国家安全开展学习研讨。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党组书记、检察长时侠联主持会议,并就全区检察机关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强调,全区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论述,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等法律法规,深刻理解总体国家安全观提出的时代背景,深刻领会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理论内涵,准确把握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概念、外延和特点,着力提升安全风险防范本领,切实增强维护国家安全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

  会议要求,全区检察机关要坚持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绝对领导,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高度审视检察工作,切实增强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感、使命感,积极履行检察职能,坚决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维护重点领域国家安全。特别是在当前疫情防控的关键阶段,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的犯罪行为,积极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检察力量。全区检察机关要结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国家安全相关知识、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切实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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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宁夏检察